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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0日,记者从柳州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,201 1年广西全区涉及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的投诉共计1720件,其中柳州的相关投诉121例,较2010年的158例同比减少23.41%。。 其中投诉较多的几类问题分别是购房者交付定金后,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,需要退房,但开发商不同意退款而引发的售前纠纷;开发商拖延交房时间,业主在合同约定日期无法按时收房的售后纠纷舱房时,由于墙体基层出现开裂、空鼓或卫生间防水防潮存在施工问题,导致业主不同意收房而产生的质量纠纷;入住后,业主迟迟未能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,开发商一再搪塞的产权纠纷;小区软硬件配套与开发商前期承诺不符,开发商涉嫌虚假广告的民事纠纷。此外,入住后物业服务不达业主要求,以及物业涉嫌违规收费的投诉也时有出现。
质量问题成投诉重点
201 1年房产相关受理投诉案件中,质量纠纷占比最大,总计38件,占投诉总数的31.4%。对此,柳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洁表示,质量问题出现较多的原因在于各开发商实力迥异,以及聘请的施工单位技术水平参差不齐,“目前,柳州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的楼盘,大多是由新注册的中小型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小体量项目,而类似冠亚、盛天,以及本土一些大型房企建设的楼盘,质量问题发现得比较少。”
但有开发商认为,购房者自身也存在收房时过于苛刻的现象,“由于柳州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,潮湿多雨,不少楼宇的建设周期多在雨季进行,因此墙面在批烫过程中难以保持干燥,导致墙面会出现轻微龟裂或空鼓,这都是可以理解的,发现问题后,业主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,令其限期整改便可,但一些业主在看到墙面开裂后就不予收房,甚至威胁要赔偿,开发商其实也很为难。”
在陈洁看来,在一些细节问题上,购房者与开发商若能相互妥协,互相理解,很多纠纷即可避免,并非一定要将问题程序化,与其把问题拖入工商局,使问题无限放大,不如在消协等中立机构的调解下早日解决,省心省力。
投诉减少源于品质提高
对于房地产相关投诉同比减少逾两成的情况,陈洁表示一方面源于楼市大环境不好,开发商为了促进成交,不断在产品设计上推陈出新,提升品质,增加附加值,进而由点至面地带动楼盘品质进步。
另一方面,她也坦承,虽然“进步是明显的”,但实际受理案件相较公布数据“只多不少”。“我们只对投诉人到场咨询,并针对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案例进行备案,但很多购房者和业主只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咨询,并没有实地到访,另外还有一些业主到访后,由于消协出面调解,问题当即解决,我们也不将此归类于受理的投诉案例当中。”陈洁说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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